关于更新福建省污染地块调查评估、治理修复单位专业机构推荐名录的通知

2024-08-12

闽环协〔202427


各有关单位:

根据《福建省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》(闽政〔2016〕45号)和《福建省污染地块开发利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》(闽环保土〔2018〕22号)相关要求,福建省生态环境厅组织制定了《福建省污染地块调查评估、治理修复单位专业机构推荐筛选方案》(以下简称《方案》)和《福建省污染地块调查评估、治理修复单位考核评估管理办法》(以下简称《考核办法》)。我会在省生态环境厅的指导下,于2019年-2023年分别更新发布了《福建省污染地块调查评估、治理修复单位专业机构的推荐名录》和《福建省污染地块调查评估、治理修复技术支持单位推荐名录》(以下简称《名录》)。

根据《福建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》(2022年5月27日福建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)要求:行业协会应当发挥行业的服务、自律、代表、协调等职能作用,建立专业机构名录,提高专业机构及其人员的综合素质和服务质量。我会拟在福建省生态环境厅的指导下,继续组织开展《名录》更新工作,确保全省土壤调查评估、治理修复工作有序推进。

为进一步做好《名录》更新工作,我会将本着公平、公正、公开、自愿的原则,根据《考核办法》对《名录》内的第三方专业机构开展年度考核评估工作(考核要求详见附件2),同时我们将把福建省2024年度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评估报告抽查结果作为重要参考依据。考核过程中若发现专业机构存在弄虚作假、不再具备从事污染地块调查评估和治理修复相关业务能力、业绩存在重大问题和风险隐患等不良情况及考核结果不合格的,将被剔除出《名录》。欢迎符合筛选条件的修复单位自愿参加《名录》申报工作(申报要求详见附件1)。

请各单位根据相关要求,按照真实、准确、有效的原则认真准备相关材料,胶装成册一式三份(装订本书脊注明公司名称和申请类别),于2024年9月20日前向我会报送纸质版及电子版材料,逾期不予受理。

联系人:刘惠萍

电   话:0591-87869773,15005056273(微信同号)

邮   箱:972590327@qq.com

联系地址:福州市鼓楼区华屏路省直屏东城6号楼2602室


附件:

1.福建省污染地块调查评估、治理修复单位专业机构推荐筛选方案

2.福建省污染地块调查评估、治理修复单位考核评估管理办法(试行)

3.福建省污染地块调查评估、治理修复单位专业机构推荐名录(2023年度)

4.福建省污染地块调查评估、治理修复技术支持单位推荐名录(2023年度)

2024年8月12日  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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